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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车辆比较多时车速控制在多少合适

高速公路驾驶并不是越慢越安全,80时速很有可能已经违章

新手司机大多有“开车慢等于开车稳”的错误理解,认为公路上善于超车并快速驾驶的车辆才是“马路杀手”。然而以低速驾车实际更危险且更容易对其他车辆造成困扰,合理的车速一定是接近限速标准的车速,或者车流整体行进速度相当的车速——但如果车流速度整体出现错误,快速超越拥堵路段反而是安全的保证,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


在分析高速公路的合理车速之前,首先来看一组规定

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8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公里(指中大型客车与货车),摩擦不得超过80公里。

  • 双车道高速公路(同方向两车道),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为100公里。
  • 三车道高速公路(同方向三车道),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为110公里,中间车道最低时速为90公里。
  • 两种车道的最右侧道路最低限速不得低于60公里。

这是实施条例对高速公路最低限速的要求,低于这一标准则属于违章驾驶行为,不过在20%以内大多只做信息记录予以“教育警示”处理。但如果低于20%以上则或按照【200元&记三分】的标准处罚哦,由此可见低速驾驶是非常危险的。三车道的左侧车道时速低于88公里、中间车道低于80公里需要接受处罚;双车道左侧车道时速低于80公里要接受处罚。


高速公路低速驾驶为什么不安全?

顾名思义,高速公路是为机动车提供的专用高速驾驶道路,在不允许非机动车和低速机动车驶入的前提下,车辆都以限速范围内的时速行驶并不会危险。因为同一时速下的车辆制动力距离相当,只要保证安全车距则能够稳定的做出加速、减速、变道等动作。至于对车速的感受也不会感觉到过快,因为参照物(车辆)的移动速度相同,实际车与车时间是“相对静止”的状态。

重点1:当大部分车辆都以高速驾驶时,在车流中出现了一台或数台低速驾驶的车辆,这些车作为参照物而言移动速度则等于非常慢。而大部分驾驶员在适应并潜意识默认车流行进速度相当的状态下,发现这些低速车则会比较慢;在反应发现之后进行制动减速则有可能导致追尾。试想被一台以100~120km时速的车辆追尾,其后果会有多严重呢?可以说不达到“车毁人亡”的程度就算好运气了。

重点2:当高速公路没有遇到雨雪雾沙尘等特殊气象条件的时候,能见度正常的状态下车辆必须按照高低限速标准驾驶。如果没有按照限速驾驶则等于违章驾车,而因违章导致其他车辆追尾碰撞,这类交通事故的定责总会以前车(低速车)全责或主责定性——因为违章驾驶在先。也就是说这些低速车造成的一切后果还要自负,同时要以车险或自行承担对其他车辆损失的赔偿,后果往往是无法承担的。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并不适合低速驾驶,但是在实际驾车过程中却总会遇到阶段性的拥堵车群,这种情况大多数是因为前方出现了一些低速驾驶车辆降低了行进速度,后车又不敢于超越所以才造成小范围的降低。之后则有可能出现大范围的拥堵,或者因出现事故而造成严重拥堵。遇到此类情况应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果决的超越,如果遇到两低速车辆并行的情况可适当鸣笛警示,或利用行车记录仪记录下车辆信息向交管平台反馈——高速公路上的低速车实际才是“马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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